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同学: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精神和《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工作进程,现启动2026年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级别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 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相关要求
1.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名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
2. 项目完成期限分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根据情况可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 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项目。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所申报项目,确保立项项目符合要求。
4. 大创项目取得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三、组织安排
1. 学生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学生如果已参加往年大创项目,该项目2026年5月可以结题,本次可以再次申报参加1项,否则不得申报。撤销项目的项目组学生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参加“大创计划”项目,项目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指导“大创计划”项目。
2. 教学单位评审、推荐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院级评审工作,保证立项项目质量,按照专家评审的成绩从高到低对各项目排序,且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经教务处审议通过后,认定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单位分配名额见附件1。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6年4月13日11:00前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传申报书(如果校外访问,须登录VPN后访问),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教学单位管理员于2026年4月13日15:00前,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审核通过推荐校级大创项目。逾期未按要求申报或审核者,视为放弃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推荐一位评审专家,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熟悉大创项目,非2026年大创项目指导教师。
3. 学校评审
学校将参考教学单位推荐顺序,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天津市教委,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市级、国家级项目的评审。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6年4月13日(周一)15: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 《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按推荐顺序排序),电子版发送至zyjh@tiangong.edu.cn;纸质版(一份,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或主任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中心214室。
2. 《项目申报书》(附件3,按项目类型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http://bsgl.tiangong.edu.cn/aexp/)上传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教学单位管理员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项目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大创操作手册(附件4)。
3. 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一份,项目全体成员、全体指导教师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中心214室。
4. 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zyjh@tiangong.edu.cn。
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沟通咨询,联系人:刘荣娟,联系电话:83955242。
1. 202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名额分配表
2. 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1.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2. 天津市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3. 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
4. 2026年大创操作手册
5. 承诺书
6. 推荐专家信息表
7.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
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