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23年第八届天津市大学生化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实践教学管理科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290

学院

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等重要指示和精神,着力强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提高我市高校本科化学教学总体水平。按照《市教委关于举办2023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津教政办〔202323号)精神,市教委决定举办2023年第届天津市大学生化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本竞赛在市教委领导下设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津工业大学,负责竞赛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为保证竞赛的专业性和公平性,组委会特聘请相关人员成立专家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二、参赛对象

大二及以上年级在校本科生

三、竞赛时间

竞赛分为理论知识个人赛和综合技能团队赛。

理论知识个人赛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918—922日(报名方式见附件1),比赛时间为2023101414: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天工化学”微信公众号)。个人赛成绩将于1031日公布在校网站及公众号。

综合技能团队赛报名时间截止到1110日,比赛时间为1125日上午900

四、竞赛安排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精神,切实提高大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市教委决定在全市高校大学生中开展化学安全知识普及学习,相关学习内容将在报名前覆盖全体参赛人员。

(二)理论知识个人赛由各参赛院校根据报名人数自行组织(组委会将在考前将监考须知、考号、监考人员要求发送给参赛单位)。比赛形式为笔试,笔试试题知识范围拟定为四大基础化学、环保相关内容及化学安全知识等,题型拟定为填空、选择、判断对错等题型

(三)综合技能团队赛每队3人,每校限报1支队伍,由各参赛学校在个人赛的基础之上进行选拔组队,可设指导教师1-2人(报名表见附件2)。团队赛拟在天津工业大学学术报告厅举行(场地导引图见附件3)。团队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必答题淘汰环节,每队选手依次作答,全部答题结束后得分排名前45%的队伍继续参加后续环节比赛,其他队伍则被淘汰。第二阶段采用随机抽答、ChemDraw作图、课题展示等形式进行,全部环节结束后,根据场上参赛队伍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决出一三等奖。团队赛具体安排将由组委会统一下发相关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理论知识个人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数分别为参赛总人数的5%10%15%各参赛单位个人赛成绩排名第一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综合技能团队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数分别为参赛团队总数的10%15%20%。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伍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申诉与仲裁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大赛对获奖结果坚持执行申诉与仲裁。

竞赛组委会负责受理申诉,申诉受理的重点包括作弊、作品抄袭等,申诉须以书面形式且实名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方式)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竞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予以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要协助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竞赛组委会将在提出申诉后的一个月内给出答复,并由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意见,同时报市教委备案。

七、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束后,竞赛结果将在承办单位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委公布竞赛结果。

八、其他

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本次大赛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不得担任评委。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袁泉          联系电话:83955936

陈芸          联系电话:83955935



    附件.rar

12023年第届天津市大学生化学竞赛理论知识个人赛报名方式

        22023年第届天津市大学生化学竞赛综合技能团队赛报名表

3. 天津工业大学学术报告厅引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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