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天津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离校后至次年6月1日前考试(核)成绩合格且无违纪违法行为者。
二、受理时间:每年十月、六月。
三、具体流程:
1.申请人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学生申请事项用表》。
2.将申请表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封皮和1寸半纸质毕业照1张交学院教学办公室,教学办负责人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学办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章。
3.学院教学办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事项用表》、结换毕成绩单及其他附件材料统一交教务处。
4.教务处收到申请表后进行复审、打印证书并发放给相关学院教学办。
5.申请人接到学院通知后到学院教学办领取毕业证书及证书封皮。
四、其它说明:
1.证书日期按发证日期打印。
2.结业后考试(核)以一次为限,考试(核)不合格者,取消换证资格。
3.毕业证书上张贴的照片应与在学信网上注册的毕业照片一致。
4.毕业证书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可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5.非办理期间一律不予办理。